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治理教育"三乱"十条禁令》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园区社事局,市直属公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遂宁市治理教育"三乱"十条禁令》(以下简称"十条禁令")。现印发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严禁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以下简称"三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教育"三乱"问题的危害性,压紧压实各地教育部门的主体责任、各学校的主要责任和各教师的直接责任,健全完善教育"三乱"治理工作机制,坚决制止教育"三乱"行为。
二、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各地各校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增强育人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要大力选树新时代教书育人典型,充分展现新时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要强化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教育,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等为重点,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要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
三、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执纪问责。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十条禁令"规定,持续深入开展教育"三乱"专项治理。要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教师个人自查、教师互查、发放调查问卷表、畅通举报渠道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地本校在职教师教育"三乱"问题,做到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要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参与"三乱"行为的在职教师,加强教育监管,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继续存在"三乱"行为的教师,要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要紧盯寒暑假、节假日、每天放学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核查举报和投诉的相关问题;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学生或家长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方和学校相关教师、学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要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因教育"三乱"处分问责的学校负责人及教师,5年内不得评优、评先、评职、晋级。
四、坚持整体联动,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十条禁令"规定,切实加强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坚决杜绝学校和教师"三乱"行为。要向家长制发治理教育"三乱"行为的公开信,聘请家长代表、学校行风监督员等进行监督,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醒目位置设立教育"三乱"问题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体育局对县(市、区)、市直园区教育"三乱"治理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抽查,对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监督举报电话:2280330;举报邮箱:991627747@qq.com。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公民办学校教育"三乱"自查整改情况要于2020年9月15日、2021年1月25日前分阶段报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培科。电话: 邮箱:。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