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市教育体育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规划、调整,规划和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2.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统筹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监测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提高工作。
4.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省下达的民族地区“9 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5.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资助政策落实,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援助、教育贷款以及教育体育合作等项目的执行,促进教育体育民生工程发展。
6.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7.负责教师、体育教练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以及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等工作。
9.研究提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体育运动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10.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1.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制定全市学校体育、青少年业余训练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承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2.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单项重大赛事的竞赛组织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使用和运行。
13.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14.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负责来遂从事教育体育工作的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15.指导教育体育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领导,聚力聚焦教育体育“1237”总体工作思路,再鼓干劲、再舔措施,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体育强市。
(一)狠抓“两个关键”。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区域职业教育中心建设。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把职业教育建在产业链、把产业链布局在职教院。持续推进名中职校、名专业、名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二是持之以恒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加快中心城区及人口集中的偏远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力争公办幼儿园在园比例达52%以上。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治理和集团化办学,积极争创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夯实县域和乡村发展教育支撑。推动县域普通高中加快崛起。
(二)推进“三大工程”。一是实施学校质量提升工程。二是实施遂宁“好老师”锻造工程。三是实施区域教育合作工程。
(三)实施“七大行动”。一是实施学校布局优化行动。积极稳妥推进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优化调整,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向人口集中居住区、交通便利的中心镇和城区集中,提升办学集约化、规模化效益。二是实施学生心理护航行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更加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和单亲家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是实施重大赛事打造行动。精心筹办水上运动、足球、体育舞蹈等高水平国省赛事,引人气聚商气。四是实施体育产业提质行动。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加强体育类市场主体培育,促进文体旅融合发展。五是实施综合改革赋能行动。发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用,带动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综合改革。聚焦教育数字转型升级,建设遂宁市智慧教育大平台,推进建成智慧教育示范区、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六是实施学校安全稳定行动。夯实学校安全稳定底线,做好消防燃气及危化品安全、校车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打造和谐温馨校园。七是实施干部作风提振行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好“一岗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教育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主要包括遂宁中学校、遂宁市第一中学校、遂宁市第二中学校、遂宁市第四中学校、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遂宁市涪江初级中学校、遂宁中学高新学校、遂宁开放大学、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遂宁市水上运动学校、遂宁市教育考试院、遂宁市电教教仪站(勤工俭学中心)、遂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教育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8837.4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40.13万元,主要是新增了一个公办学校及部分学校增加班级。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收入预算288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25.01万元,占81%;其他收入2678.6万元,占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833.79万元,占1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支出预算288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34.47万元,占85%;项目支出4402.93万元,占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3325.0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27.73万元,主要是新增了一个公办学校,部分学校增加班级,对应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和部分公用经费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25.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6万元、教育支出15647.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0.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6.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5.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9.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3325.01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27.73万元,主要是新增了一个公办学校,部分学校增加班级,对应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部分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6万元,占0.2%;教育支出15647.7万元、占66.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0.02万元,占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6.91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1445.28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2309.04万元,占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46.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事业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
年预算数为564.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5542.14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学校初中教育经费支出,包括初中教育人员支出、公用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6513.14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学校高中学校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9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工作的经费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中职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2120.61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学校教育经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
7.教育支出(类)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307.95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学校教育经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710.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及比赛经费的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3134.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32.03万元,主要用于:对因战、因公和因病死亡军人的家属提供一定的抚恤金,以保障他们基本生活的社会优抚安置制度。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5.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309.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04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9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45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3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和上年一致无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下降13%。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指导、其他市州来遂交流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下降0.7%。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车2辆、小型商务用车3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71万元,其中:会议费6.41万元,培训费2.7万元,差旅费33.6万元。
(一)会议费较上年下降3%。
(二)培训费按市政府要求,从2024年取消该项目年初预算申报,部分单位用公用经费安排支出2.7万元。
(三)差旅费较上年上涨27%,往年因疫情原因减少对外学习交流和交叉检查,现在根据工作要求和安排,适当进行部分外出学习和检查。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教育体育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5.41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2.5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教育体育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运动员食堂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教育体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教育体育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7个,涉及预算28837.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77个,涉及预算22773.83万元;运转类项目99个,涉及预算1738.6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1个,涉及预算4324.95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
4.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