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英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的建议》(第24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的情况
近年来,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满足幼儿孩子的入学需求,我市部分民办幼儿园和乡镇公立幼儿园,招收了部分2-3岁的幼儿生。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共有519所幼儿园,其中有86所幼儿园招收了3700余名未满3周岁的幼儿。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尤其是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紧缺。按照中省要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必须达到50%。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农村公立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50%,城区还未达到50%。城区公办幼儿园园舍规模较小,承载能力有限,学位紧张,目前主要是保障3岁以上适龄儿童入园,招收3岁以下幼儿较为困难;乡镇幼儿园学位较为宽松,但生源逐年减少,有托班需求的人数少,还不具备单独开设托班的规模。
(二)相应配套设置不完善。硬件不足,场地和设施设备不能满足托幼机构需求,如阶段课程、教玩具等。
(三)师资薄弱,达不到托班的要求。人员配备不足。现有在编教师尚不能满足每班“两教一保”的配备要求,托班班额小,按照要求,婴幼儿托班1:7的比例设置保育员配足师资更难。托班教育需要专门的师资,这方面的专业培训较少,保教人员专业性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增加经费投入,扶持公办幼儿园增加托幼服务场地和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幼儿园开设托育试点。
(二)配足幼儿园师资,加强培训,保证3岁以下孩子接受高质量保育服务。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