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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澳客官方网站

来源: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4-09 17: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园区社事局:

为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维护广大适龄幼儿入园权益,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按照学前教育市级统筹、以县域为主的管理体制,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园区社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就近入园。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优先招收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额满为止。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三)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或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幼儿随园就读。

二、招生对象

优先招收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秩序。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科学组织实施,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具体招生办法,指导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招生简章,依法自主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招生宣传。各级教育部门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或简章,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招生公告或简章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三)加强招生工作监督。各级教育部门要严格招生纪律,畅通举报渠道,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的幼儿园予以严肃查处。

(四)做好疫情监控。建立幼儿健康卡,全面真实填写幼儿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并对数据做好统计分析。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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