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东社事发〔2018〕52号
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市区级相关文件精神,在我区内营造浓厚的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氛围,积极引导广大师生了解传统文化、热爱传统文化、汲取优秀传统文化营养,提高我区师生文化自信,经研究,决定在我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力争新思想战略,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把握导向、立足学术、着眼传承,以构建传承发展体系为主线,以落实我区传统文化为抓手,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为实现河东新区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
二、主要目标
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通过传承与发扬,逐步形成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教育体系,达到弘扬中国精神、地域特色的文化教育方式更加丰富,师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深入学生、教师的内心的教育目的。
三、基本原则与方法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形式应多种多样,要不断创新传承和保护的活动载体,丰富活动的内容,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要坚持地域文化与中华优秀文化传承相结合;要坚持做到校内与校外、课内与课外相结合;传统文化学习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相结合;文化技艺的学习与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和兴趣爱好相结合;地域的元素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传统体育项目、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和艺术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
四、教育内容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要求,在德育课、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开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把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国民教育体系。
(一)融入课程,做文化传承
为提高民族认同感,传承民族文化,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以国学、经典诵读等形式让传统文化走进课堂,走进师生生活,采取灵活多样的使用方法,传承好传统文化。将传统民族音乐、服饰、舞蹈、戏曲、书法、绘画等传统艺术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堂,欣赏传统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作品,感受其中表达的情感和思想。人物、山水、花鸟等传统美术融入中小学艺术课堂教学,引导学生深入理解传统艺术的精髓。要充分发挥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少年宫、学生社团、兴趣小组的优势,组织青少年学生广泛开展传统音乐、舞蹈、戏曲、美术教育。
(三)加强文化"游学"普及
充分利用我区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历史遗迹等,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展示爱国主义深刻内涵,培养爱国主义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主题。把握研学旅行活动内容的关键要素,使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在具体活动实施过程中。实施文明礼仪教育养成行动,加强国民礼仪教育,做好国家重要礼仪的普及教育与宣传推广。创新青少年文教融合社会实践示范项目,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打造青少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实践阵地,支持中小学与公共文化机构、传承传习基地探索实践活动工作机制,举办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体的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
(四)加强校园教育活动
利用学校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留守儿童之家等,挖掘、整理和研究教育资源,发挥传统文化育人作用。深入开展创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活动,邀请传统文化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进校园、进课堂。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校园广播站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结合地域文化和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打造校园文化。
(五)加强校外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故居旧址、名胜古迹、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等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教学,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遗址等公共文化机构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工作,特成河东新区教育系统文化传承领导小组。
组 长:黄 鹏
副组长:曾义华
组 员:李辉、陈思、任国林、陆小平、蒋龙、杨长军、杜静、尹艳、向玲娟及新区督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国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文化传承工作,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奖惩措施,督导各校工作进展情况。各学校应成立中华优秀文化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各学校要成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室。将中华文化教育师资培训纳入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在中小学教师、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区级研修培训计划和校长素质提高计划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训内容,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能力。
(三)加强督导考核
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每年的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各校在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中,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健全;活动方案制定是否完善;活动是否深入扎实开展;活动资料是否完整;信息报送是否及时。传统文化课程是否按要求开设;传统文化任课教师是否按要求制定了教学工作计划;是否按要求备课、上课;期末是否有教学工作总结。
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