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遂宁市“诗歌中国,诗意遂宁”
——2018年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的通知
各区、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社事)局、语委,市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影响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着力提升我市中小学生文化素养和道德品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语委、市电视台等五部门决定开展遂宁市“诗歌中国,诗意遂宁——2018年中华经典诵读比赛”(以下简称“经典诵读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创建的成果,引导师生、家长积极参与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增强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国梦遂宁篇章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18年“经典诵读比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
张永福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梁 勤 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书记
刘冰万 市文明办副主任
刘在文 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
副组长:
唐 钧 市文明办副调研员
何天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学林 市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
蒋国英 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副书记
成 员:
李 霞 市文明办综合科科长
杜昌坤 市教育局宣传科科长
徐金宁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张 良 市广播电视台报业中心活动策划执行部主任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文明办,由李霞任办公室主任,杜昌坤、徐金宁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比赛活动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三、活动主题
诗歌中国,诗意遂宁
四、参加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在职教师和在校学生,邀请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参加。
五、具体事项
(一)比赛要求
1.诵读形式:本次活动以诵读为主,采用个人诵读(吟诵、吟唱),集体诵读(吟诵、吟唱)等形式,以情带声,以声传情,达到声情并茂。可适当融入舞蹈、书法、曲艺、绘画、武术、情景剧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结合服装、道具、场景等进行诵读表演。表演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0人。
2.诵读内容:以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风貌的中华经典诗词、红色经典诗词为主,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可参照教育部《全国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和《四川省经典诵读指导大纲》,还可结合本地、本校实际,选择陈子昂、张船山、黄娥等地方文化名人的经典篇章。
3.参赛形式:现场比赛。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1月上旬。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20日—6月10日)。
(1)遂宁广播电视台和遂宁日报、遂宁文明网、遂宁教育网等各类新媒体及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宣传活动意义、形式及内容等。
(2) 6月上旬召开全市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动员会。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11日—10月19日)。
(1)制定方案。学校要按照大赛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
(2)节目申报。6月25日前三县两区推荐5个至10个篇目参加预审;两园区和市直属的学校均可申报1个篇目,川职院直接报送。报送邮箱:市教育局宣传科(2963198849@qq.com),经审定后排练。
第三阶段:选拔推荐(10月20日—10月30日)。
(1)两园区、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参加预选赛。10月30日前将节目信息表电子文档,报送至市教育局宣传科。初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10月20日—10月30日,市级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到县区(射洪、蓬溪、大英、安居)指导、遴选节目,每个区县可推荐5—8个节目。具体遴选时间提前3天通知。
(3)10月30日前各单位将参加市级决赛节目信息表(附件)的电子文档,报送至市教育局宣传科。参赛单位需自行制作led背景视频和音乐。
(4)此次活动通过“遂宁教育”、“文明斗城”微信公众号;遂宁教育网、遂宁市文明网官方微博、网站组织开展“你最钟爱的经典诗词名句、名段”话题互动,鼓励广大职工、师生、社会人士积极参与。
第四阶段:决赛(11月1日—11月10日)。
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决赛选送名额
两园区和市直属学校根据预赛节目质量共推荐6--8个节目参加决赛;每个县、区选送1—3个节目参加预审,由市、县区组织节目审查,并根据节目质量确定是否进入决赛。
(四)决赛比赛规则
1.节目时间:独诵节目5分钟内完成,集体诵读节目不超过7分钟。
2.节目顺序:节目诵读比赛的顺序采取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抽签时间于11月5日在市教育局宣传科进行。
3.评分办法:比赛采取现场比赛、现场打分的办法进行。大赛组委会将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邀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
4.分值内容:比赛采用100分制,其中作品内容(20分),脱稿诵读和节目形式(15分),普通话水平(20分),诵读技巧(35分),舞台形象(10分)。
六、评奖办法
大赛设节目奖和组织奖。节目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组织奖设先进集体奖,个人奖设先进个人奖和优秀辅导员奖。对获奖个人和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中华经典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区县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诵读活动,充分认识诵读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诵读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掀起学习经典、传承经典的热潮,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精心组织,增强实效。市、县(园)区学校要将经典诵读活动与全民阅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要把诵读活动融入校园文化和教育教学中,以此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要精心组织,制订该项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和日程安排,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诵读活动,切实将此项活动落地生根,增强实效性。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要开辟“中华经典诗词诵读”专栏、专题节目,介绍经典名作,刊发赏析文章、跟踪报道诵读活动动态,大力宣传中华经典诗词诵读活动的重要意义、取得的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广播电视台负责本次经典诵读大赛决赛活动全程录播工作。
(四)认真总结,及时通报。市、县(园)区学校在组织开
附件
遂宁市“诗歌中国,诗意遂宁——2018年中华经典诵读比赛”参赛单位信息表
(盖章): 填表人: 手机号: 填表时间:
单 位 |
节 目 名 称 |
节 目 形 式 |
参赛 对象 |
表演 时间 |
学 段 |
领队教师 |
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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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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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县、区、园区教育(社事)局节目选拔汇总后,以县(区)为单位向市上报送此表,不接受个人、学校向市上报送的参赛信息表。市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向市上报送的参赛信息表。
2.参赛对象一栏填:教师类、学生类或综合类。
3.此表填好后于2018年10月30日前上报参赛节目表,将word电子表格文档至电子邮箱:市教育局宣传科2963198849@qq.com